“同学们,由于学校在直饮水机管理上存在问题,多收取了大家的费用,今天我们把钱退还给大家,同时承诺全面排查学校管理上的漏洞,绝不再出现类似情况……”6月19日,宁远县职业中专召集各班班长、生活委员举行水费退款仪式,现场将元“饮水费”予以退还。今年3月,宁远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县职业中专党总支启动为期三个月的常规巡察。4月,县职业中专通过自查自纠发现直饮水管理存在问题,随即主动向县委第五巡察组报告并进行整改。6月,县委第五巡察组经初步调查后将相关问题线索交办给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经查,年下期,宁远县职业中专政工处与某公司签订合同引进一套直饮水设备,约定公司向每个自愿订购纯净水的学生按40元/期/生的标准收取水费,用作设备费用及管理费用,设备运行5年后,由公司在收取学生40元/期/生的费用中,按10元/期/生分别返还给学校政工处和班主任。年下期,学校原政工处主任魏某东及相关人员等16人收取了元费用,部分班主任收取了元费用。最终,县职业中专原政工处主任魏某东,原政工处副主任骆某平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政工处相关人员及接受返回款的班主任被约谈。班主任清退的返回款元退还学生,政工处相关人员清退的管理费元收缴到县纪委廉政账户。6月15日起,直饮水设备收归学校统一管理,学生免费使用。“问题暴露出来后,我们一方面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另一方面也在认真反思,不仅要从制度和管理上堵住漏洞,更要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宁远县职业中专党总支书记、校长唐小舟在清退“饮水费”后感慨道。(作者:刘佳宾蒋春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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